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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45年4月15日 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史可法就义

1645年4月15日 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史可法就义。史可法没有成千秋之业,也没有救黎民万千,只是将自己推到了历史忠烈祠上,只是这样道德视角下的“爆得大名”。以死尽忠让人感动崇敬。究其实际,却是史可法在其大位,才能却难堪大任,战略上鼠目寸光,决策屡屡犯错,临战束手无策,惟有“临终一死报君王”。作为大臣,他不仅无法让明朝如北宋灭亡再造南宋一样,于南方重建大明,更别说挽历史狂澜于既倒。

1645年4月15日 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史可法就义

1644年(崇恢十七年),明亡后,他在南京拥立福王,加封大学士,称史阁部。因马士英等的排挤,以督师为名,使守扬州。清朝多尔亵致书诱降,被拒绝,他坚守孤城。

顺治二年(1645年)5月10日,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,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,刘泽清北遁淮安,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,防守见绌。此时多尔衮劝降,史可法致《复多尔衮书》拒绝投降。副将史德威史可法追随有年,可法收德威为义子,托以后事;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。入夜扬州城破,史可法自刎不死,众人拥下城楼,大呼曰:“我史督师也﹗”,多铎劝降,可法表示: “城亡与亡,我意已决,即碎尸万段,甘之如饴,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﹗”,于4月14日(清顺治二年三月十九日)被杀害。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,心里恼恨,下令屠杀扬州百姓。大屠杀延续了十天,死亡八十万人,史称“扬州十日”。史可法死后十二日,其遗体不知下落,隔年,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。以誌纪念。有《史忠正公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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