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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徽之治时期的政治举措

唐高宗李治虚心纳谏、勤于政事。登基之初,李治就把唐太宗时的三日一朝改为一日一朝,勤勉执政。即位之后,重用太宗旧臣李勣、长孙无忌、褚遂良。君臣上下萧规曹随,照太宗时法令执行,颇有贞观之治之遗风。

在政事方面,李治鼓励大臣多进谏,特别是关于国计民生方面的问题。永徽五年(654),天下大旱,亲下诏书命令在京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员“各进封事,极言阙咎”。九月,他又对五品以上的官员说:“先前我侍奉先帝时,见你们屡屡上书言事,终日不绝,现在为什么无人上书呢?难道真的是天下无事吗?从今往后,大家仍要勤于进谏,假如无法当面奏闻,可以随时呈递文本。”

唐太宗在贞观十三年(639)十月以后,因为身体原因,一般是每隔三天才上朝一次见一下文武百官,处理一下日常政务。但是李治每天都坚持上朝,风雨无阻。同时每天都召见十几个地方刺史,向他们询问民间的情况,并把这件事作为一项制度,每天执行。直至显庆二年(657)五月,在宰相奏称天下无事,要求改为隔日上朝理事的情况下,才改为两日一临朝。

在官员选举制度方面,唐高宗李治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科举制度,并对这个国家首要的官员选举制进行了彻底改造。重新建立科举制度,选用了一大把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官员,这是唐高宗李治远比他的前辈伟大的政绩。他统治时期更多地通过科举制起用官员,而不仅仅是靠世袭的特权选拔。

这个时期,中举和应试的人数开始迅速增多,科举制的影响开始在最高一级官僚机构中表现出来。高宗的几个宰相都有功名,相当数量的官员开始以这种方式走上仕途。八世纪盛唐时期实行的选举制度基本上是高宗时期传下来的。李治有知人之明,他身边诸多贤臣如:辛茂将、卢承庆、许圉师、杜正伦、薛元超、韦思谦、戴至、张文瓘、魏元忠等人,大多是自己亲自提拔,其中韦思谦曾受褚遂良打击,杜正伦被唐太宗冷落。李勣是太宗朝的重臣,太宗去世前故意将他外调,并嘱咐李治即位后重用李勣,使李勣受新皇之恩而忠诚不二。

李治登基后,即遵父嘱。在位期间,多次下诏求贤。即位当年的九月,便颁布了第一道求贤诏,命京官及诸州荐举贤良。除频繁颁发求贤诏令外,他还对那些享有盛名的隐逸之士厚加礼遇。京兆华原人孙思邈医术精湛,誉满海内,隐居于太白山,绝意仕途。隋文帝杨坚为北周宰相时,曾召他出任国子博士,坚辞不就。李世民召他进京,授以官职,还是坚辞不受。等到李治在位时,孙思邈已是百岁左右的老人了,李治仍把他请到京师,授以谏议大夫之职。后来,孙思邈执意辞职,回到隐居之地,李治特地赐给他良马,并把郡阳公主邑司赠给他居住。

在律法建设方面,唐高宗永徽时期也取得了重大成就。他敕令修订了《永徽律》。《永徽律》是中国现存最完整、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,为后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参考。

永徽二年(651),以长孙无忌为首的一个由高级官员组成的组织把奉敕修订好的律、令、格、式的新版本奏报皇上。当年九月诏令向全国颁布新法。新法经过全面修订,成为唐代一系列法律当中最重要和影响最大的法律之一,称为《永徽律令》。永徽三年(652),唐高宗大量招揽有学识的人,对唐律规定逐条进行解释,最后由长孙无忌等人将律文和解释编撰在一起,编成一部能用于法制教育的详细的刑法官方注释。这部形式稍作变动而成为流传至今的《唐律疏义》,在永徽四年(653)九月完成并被送呈皇帝。它经过小的修改后在几个世纪中一直是刑法的权威性的注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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